日本探亲、访友签证特惠
报名电话:0379-64859100
优 惠 价:¥ 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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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赴日本国探亲、访友签证须知
一.日方出具材料(材料须3个月有效期)
保证人应提交材料:1.身元保证书
2.所得证明书(需政府机关发行)
3.职业证明(如:在职证明书或营业许可证等)
4.保证人是日本人时需提供:住民票正本或机动车驾驶执照正反面复印件
(如果保证人为持3年以上在留资格的非日籍人士时,需要提供: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)
5.户籍誊本(保证人是日籍亲属时需提供)
另:邀请人为留学生、保证人是日方教授或副教授时,上述(一)材料中只需提供1和3两项,即身元保证书、职业证明书)
邀请人应提交材料:1.邀请理由书
2.滞在日程表(送签之日,须距日程表上启程日期13天以上)
3.职业证明(如:在职证明书、在学证明书或营业许可证等)
4.住民票正本或机动车驾驶执照正反面复印件
(如果邀请人为非日籍人士时,需要提供: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)
另:1.邀请理由为照看在日亲属的分娩、照顾病人、参加婚礼、考试等时、另请提交医院的诊断书,结婚场地预约书,考试通知等相关材料。
2.邀请理由为访友时,请提交能证明申请人与邀请人(保证人)友人关系的说明书,照片、信件或护照复印件(含签证部分)等材料。
3.国费留学生邀请父母、配偶、子女探亲时,除提供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以外,请提交国费外国人留学生证明书或奖学金受给证明书或入学许可(应记载国费留学生身份,奖学金支付时间,奖学金金额,大学内所属院、系,在学资格)中的任何一种材料。此时不用提交身元保证书。
二.申请人应提交材料:
1.有效期半年以上的因私护照原件(后一页须本人签字)
2.签证申请书1份(粘贴45mm*45mm白底彩照,照片不准翻拍,申请表由我社提供,顾客填写详细真实完整)
3.户口本*页及申请人一页复印件(A4纸1份)
4.亲属关系公证书(限探亲及携亲属访友时提交)
5.访友要提供信件或照片
三.注意事项:
以上材料有效期均为3个月,申请后所有材料一律不予退还。
保证人与邀请人为同1人时,相同材料可不用重复提供。
签证签发与否,由日本大使馆及外务省决定
签证签发时间,经日方审查如没问题,从到使馆申请的次日起,6个工作日发给签证,如被使馆列为“老办法”处理者,签证时间不定。
备注:详细需要准备的资料由个人情况不同有所差别,并且使馆规定需提供的资料有时也会变动,具体以工作人员的回复为准,我们也会定期关注使馆官网,及时更新所需材料